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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我局工作需要,根据《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》、《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规定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公开公正、平等竞争、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原则,采用公开考试、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,确保聘用人员素质。
二、招聘岗位
(一)勤务辅警岗位:15人,男性,身高168CM以上,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(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学历),专业不限;18至35周岁(1988年3月21日后至2005年3月20日前出生);矫正视力5.0以上。
三、招聘基本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拥护宪法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(三)遵纪守法、作风正派、责任心强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;
(四)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,身体健康,体形端正,无明显文身;
(五)无违法犯罪记录;无因违反纪律、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;
(六)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、子女、退役士官士兵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、警察类院校毕业生、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。
四、公告及报名时间、方式
(一)发布公告
公告时间: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。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。
(二)报名时间
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,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08:00至2023年4月4日17:30止,逾期不接受报名。网上报名方式:搜索微信小程序“惠州公安辅警招录报名”,点击报名小程序,即可报名(报名流程见附件1)。
注意:提交资料后不代表报名成功,报名人员务必实时关注报名小程序反馈信息,否则造成报名不成功等后果自负。
(三)报名人员需准备、上传以下证件和材料:
(1)居民身份证(正、反面)的复印件;
(2)本人学历证书、户口簿(户主页和本人页)的复印件;
(3)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的相关证件(如退伍证等)的复印件;
(4)在职的公安机关辅警需所在单位辅警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;
(5)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2(在需补充材料中上传);
通过资格审查、笔试、体测、面试考生,在政审阶段前需提供本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、征信证明(中国人民银行打印)纸质版到县局辅警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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